一、领表
门诊慢特病申报人员可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门诊慢特病准入申请表》,表中规定了慢特病病种范围。
申报人员持《门诊慢特病准入申请表》以及病史资料(门诊、住院)、报告单(检查、化验、病理等)等材料到相应科室,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准入规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由医保医师完成审核签字。
申报人员持初审通过的门慢申请表以及病史资料(门诊、住院)、报告单(检查、化验、病理等)等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交至医保办(出入院管理科),工作人员经复核认为基本符合政策要求的予以受理。相关病史资料一经受理,一律不返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备份。
医保办受理申报人员门诊慢特病申请资料后,组织院内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组,按照医保有关门诊慢特病准入标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并保存申报材料备查。
对符合认定的,出入院管理科(医保办)及时录入医保系统备案,参保人员自审核认定之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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