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监护仪采购谈判公告(三次)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6-26 16:21浏览次数:2594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麻醉监护仪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19-023。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麻醉监护仪 |
3台 |
见附件3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谈判响应方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如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可以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到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完整销售及服务授权(不接受一个品牌多家供应商参与谈判);
4.谈判响应方须针对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如有);
5.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近三年内(2016年5月1日以来)在医院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
6.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制造商的资质及其相关资料须加盖制造商公章,不同包号项目报名资料独立装订):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谈判响应方若为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制造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制造商到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完整销售及服务授权;
8.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如有);
9.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近三年内(2016年5月1日以来)在医院的销售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能反映买卖单位、最终用户、标的(明细)、价格、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明细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认可。(2)合同中须体现最终用户(医院)名称。(3)须同时提供国家卫计委网站查询截图或医院官网截图或医院盖章的证明等能证明医院等级的证明材料,否则可能不被认可。
10.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书(原件)。
五、谈判采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六、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七、谈判采购地点:芜湖市康复路10号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八、谈判采购时间: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九、谈判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