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庆宣传片、院歌MV制作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6-25 16:32浏览次数:3295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院庆宣传片、院歌MV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院庆宣传片、院歌MV制作项目;
2.谈判编号:2019-029;
3.项目预算:10万元;
4.项目内容:院庆宣传片、院歌MV整体策划、拍摄、剪辑工作。
二、投标资质要求:
1.谈判响应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影视拍摄、制作企业宣传片从业资格,具备与宣传片拍摄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谈判响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谈判响应方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医院形象宣传片等策划制作经验(2016年6月1日以来完成原创作品不少于3部),需提供合同和形象宣传片;
3.谈判响应方具有以上项目独立拍摄、制作的专业团队(提供专业团队信息清单,至少5人);
4.谈判响应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带原件现场查验):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谈判响应方须提供3份及以上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三级医院形象宣传片等策划制作合同复印件及原创形象宣传片成品、MV(2016年6月1日以来完成原创作品不少于3部),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6.谈判响应方须提供本公司独立拍摄、制作的专业团队信息清单,至少5人,提供社保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谈判响应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
8.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五、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六、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七、谈判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