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采购二次公告
来源:未知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8-03-29 15:27浏览次数:5541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制度》,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集中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响应方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参数要求):见附件
二、采购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采购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设备生产或经营的法人企业,采购响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采购响应方若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采购响应方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采购响应方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采购响应方所投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加盖采购响应方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采购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采购响应方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设备经营备案凭证,有效的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制造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采购响应方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新证无需提供登记表);
四、投标单位基本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完善的销售供应和售后服务的保障体系,接到供货通知后,须48小时内送货。
2、产品送货当日距产品失效期不小于12个月;配送由投标单位负责,并搬运入库;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批间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
五、其他要求:
如投标耗材为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交易系统目录内耗材,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须按实际中标价通过交易系统进行配送。
2、须符合医用耗材“两票制”相关要求。
3、已纳入皖南片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优先考虑。
4、交易系统中有采购限价(皖南区带量采购价)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皖南区带量采购价)。
六、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八、联系人:邱老师,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