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处置 (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8-03-27 17:38浏览次数:5139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拟请专业公司提供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
(二)项目概况: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和处置,现拟请资质良好、经验丰富、管理规范的专业公司为我院提供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
(三)医院情况:医院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开放床位810张。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外,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能够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的相关内容);
(二)具有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损伤性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学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和药理性医疗废物);
(三)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四)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废物运输(9)类,普通货物运输);
(五)近三年有三甲医院业绩且履历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2日(周六下午、周日全天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3号楼八楼)。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不收取报名费)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概不退还)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后,另行通知获取方式。
六、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0号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人: 邱老师
电话: 0553-287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