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有效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医疗服务不断优化完善,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工作机构
医院院长领导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为院务公开主要承办机构,纪委办为院务公开工作监督机构。院务公开内容涉及到的责任部门为院务公开具体内容的承办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
二、院务公开工作原则
院务公开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院务公开工作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概况
(1)医院执业登记情况、基本信息;
(2)医疗业务范围,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及相关资质信息情况;
(3)医院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设置情况;
(4)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5)门诊、急诊、住院医疗服务流程和医师排班信息;
(6)工作人员在岗时识别情况:姓名、职务或职称等。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耗材等价格。诊疗、住院费用清单及查询服务,出院患者总费用清单。公布本院物价管理部门及查询电话。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等。
4.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建立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的通知》(卫政法秘〔2015〕372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的通知》(皖卫传〔2022〕135号)中要求公开的信息。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情况和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
2.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情况;
3.院长办公会决议内容;
4.医院公文内容;
5.实时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每门诊人次及每床位平均收费水平等;
6.医药、耗材购销及各类物资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和执行情况;大型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制度及执行情况;基建工程公开招标及管理情况;
7.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执行情况;患者满意度调查情况;
8.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公开情况;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及各种奖惩情况;
9.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职工考核情况;
11.其他受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应及时予以公开。
四、院务公开工作方式
1.在医院门诊、住院部以及服务窗口等明显区域设立电子屏幕、公告栏、宣传展板和橱窗等;
2.编印发放各类资料;
3.通过医院内部局域网、医院网站、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信息;
4.增设电子查询设备装置、公布查询电话;
5.建立院领导值班制度、行政查房制度、设立院长信箱和院领导接待日;
6.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不定期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职工座谈会等。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申请获取相关院务信息,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务公开申请表》。采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申请的,通过电话形式加以确认。办公室(党办、院办、外办)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答复或提供信息。
五、院务公开工作时限
1.根据内容不同,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或科室负责本部门的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
2.对需要公开的内容,经预审确认、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3.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院务公开的程序,按《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职代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4.院务公开还要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患者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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