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期间我院诊疗服务工作,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就加强疫情期间诊疗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诊患者
1. 门诊患者及陪同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查验“安康码”、“行程码”。
2. 门诊患者须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流行病学调查、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主动报告行程。
3. 患者及陪同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候诊时隔位就座,排队时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 发热患者、安康码核验为红码或黄码者、有乏力、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请前往发热门诊指定区域就诊。
5. 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必须完善血常规、肺部CT、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经医生确认方可离开。
二、住院患者
1. 住院患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入住,同时查验“安康码”、“行程码”。
2. 住院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每周进行3次核酸检测,并保持合理间隔。
3. 医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探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住院患者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原则上固定一名陪护人员。
4. 陪护人员须同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体温及其他相关症状。
5. 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须正确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6. 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确需离院,须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7. 住院患者确需更换陪护的,所更换陪护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查验“安康码”、“行程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