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未知作者:人事科发表时间:2020-07-08 17:49浏览次数:742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度我院公开招聘博士及高层次人才计划共35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度博士及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
三、相关待遇
1.对于全职引进的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入事业编制,并按照《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院政〔2019〕3号)(附文件)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2.按规定享受芜湖市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六)年龄条件:原则上博士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详情见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
(七)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我院人力资源部,新进职工待档案到人力资源部后起(补)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请应聘者注册登录"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hr.wy2fy.com:8001/,
电脑和手机均可,电脑端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发送个人电子简历(需含详细受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级别、主持或参加课题及级别等信息)等材料报名,以“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学历-姓名”命名,如“泌尿外科(9000822)-博士-王华”命名,作为“主题”发送到我院招聘电子邮箱(wyefyzp@163.com)
我院全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对不在2020年招聘计划当中但符合《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中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以“一人一议”,欢迎随时联系、咨询、投报简历!
六、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材料包括:
(1)引进对象的一般信息资料:包括应聘申请、本人简历(从大学开始,时间不间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2)引进对象学术水平和成果的信息资料:反映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著目录及学术论文检索号(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学术论文目录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年卷〈期〉等);重要科技成果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以及重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情况;已完成的和在研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本人作用(主持或参与)、项目来源(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等)、经费总额、研究意义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地位。
七、面试
对初审合格者,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成的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另行通知。面试包含自我介绍和问答环节,通过自我介绍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通过问答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业务水平、职业规划、志趣抱负、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20—30分钟/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取考官评分平均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告知应聘者。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非本院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公示
将通过医院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将拟聘用人员上报至学校人事处,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和公示。
十一、签约聘用
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时间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时间为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1. 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2871779(院纪委办、监察室)、0553-2871913(院人力资源部)。
2.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周老师、禹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913
电子邮箱:wyefyzp@163.com
网址:http://wy2fy.chambon.cn/index.html
特此公告。
附件: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