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瓶装氧气项目拟采取竞价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4-045;
二、项目说明技术要求
1、供应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内
2、须保障医院二十四小时氧气不间断供应,并提供10升及以下小瓶氧气充装气体服务。
3、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报出瓶装医用氧气及其他气体价格,包含医用氧气及其他医用气体费、包装费、运输费(运达指定地点落地交货)、装卸费、验收费、保险费、医用氧气瓶充装气体服务费、技术服务费、打压处理费、钢瓶抽空费、瓶阀更换费、税金(含税票)、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为最终综合单价。具体瓶装医用氧气及其他气体明细表附后。
4、报价报出气瓶相关维修所需配件及价格,包括配件费、人工费、税金、检验检测等全部费用,配件报价明细中未列明或未报价的配件视为免费维修更换。
5、气体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等国家相关气体标准。
6、供应单位负责气瓶压力检验,气瓶运输、维修、检验及被抽检属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确保气瓶检验合格并配有相关合格证,配齐瓶帽、瓶身防震胶圈,按国家标准油漆气瓶颜色,提供必要的医用气体资质。为医院所充气瓶数量等信息进行登记,上报药监等部门进行备案。
7、送货方式:按医院通知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到指定的地点,由供应单位负责卸货及空瓶装车;供应单位送气的车辆和人员进入医院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8、气瓶使用方式:医院使用自有气瓶并交由供应单位代为管理,气瓶产权归医院所有,供应单位为医院的气瓶登记建档。医院自有气瓶不足时供应单位需要免费提供备用气瓶给医院使用。
9、结算方式:采先用后付款方式,供应企业根据上月的出(入)库单据中瓶装气体数量(单据需经医院相关部门签收),开具足额、合规发票后,据实结算费用。
10、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为期3年。
11、瓶装医用氧气及其他气体明细表(具体数量按实际结算)
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每年约计用量 | 控制单价(元) |
医用氧气 | 瓶 | 10L以下 | 240 | 55 |
医用氧气 | 瓶 | 40L | 80 | 55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2)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5)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谈判响应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制造商的资质及其相关资料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接受现场报名或顺丰邮寄,投标文件电子版须上传到:wyefygzk@126.com );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为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用气体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医用气体生产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7.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委托运输的,须提供双方委托协议及受托方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8.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谈判响应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谈判响应方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六、报名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八、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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