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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输液瓶回收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4-07-01 09:59浏览次数:3308

未被污染输液瓶回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瓶回收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                                        

1.3采购人: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省商务厅、卫健委下发文件的要求,现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我院每年回收品累计年产生量:塑料输液瓶(袋)24吨/年、玻璃输液瓶39吨/年、透析桶22000只/年,需要进行回收处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省商务厅、卫健委下发文件的要求,现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玻璃瓶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我院每年回收品累计年产生量:塑料输液瓶(袋)24吨/年、玻璃输液瓶39吨/年、透析桶22000只/年,需要进行回收处理。

2.2服务期限:三年

2.3服务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2.4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具备回收一次性输液瓶(袋)资质;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近三年内(自开启之日向前追溯3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3.5主要人员要求:/

3.6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医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获取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6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1递交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https://www.wy2f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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