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招标信息>
招标信息
输液瓶(袋)、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竞价谈判公告(二次)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21-06-02 15:36浏览次数:245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输液瓶(袋)、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拟采取竞价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1-053;
二、项目名称:输液瓶(袋)、透析桶回收处置服务;
三、年产量:塑料输液瓶24吨/年、玻璃输液瓶36吨/年、透析桶18000个/年;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服务采购内容为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使用后未经污染的输液瓶(袋)、透析桶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期三年;
       2.中标人须在院区内设有符合要求的暂存间,场地由医院提供;
       3.中标人须安排专人负责全院各病区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的收集、分类、暂存、转运等工作,并配备所需的卫生耗材;
五、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0号;
六、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医疗废塑料、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取得环评、排污许可及三同时竣工验收合法审批手续;
       3.具备履行所必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输液瓶等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不得回收后外包处置,必须是一体化企业。
       4.在芜湖本地有单位负责人,在当地或周边应有仓储或加工场所等,确保随叫随到,及时回收。
       5.近三年(2018年6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两例三甲医院类似服务业绩。
       6.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报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七、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只接受现场报名或顺丰邮寄):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提供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以来)2家及以上三甲医院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在芜湖本地单位有负责人,在当地或周边应有仓储或加工场所等,确保随叫随到,及时回收(须提供仓库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8.报价人须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1)报价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报价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报价人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2018年6月1日至今)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报价人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九、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一、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




相关附件

Copyrights © 2018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备案号:皖ICP备19000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