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科团队建设及相关保障服务项目采购竞价谈判
来源:未知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21-04-16 16:24浏览次数:2646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中医学科团队建设及相关保障服务项目拟采取竞价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1-039;
二、项目名称:中医学科团队建设及相关保障服务;
三、服务期:三年;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 谈判响应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 谈判响应方须具有中医学科团队建设的综合能力,提供3名省级及以上中医专家来院坐诊及学术支持,每周固定时间坐诊至少一次,提供专家职称、执业证等材料;
3.谈判响应方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 GSP 认证证书》、《毒性中药经营资质》;
4.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谈判响应方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谈判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制造商的资质及其相关资料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只接受现场报名):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 GSP 认证证书》、《毒性中药经营资质》;
6.提供3名省级及以上中医专家专家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等材料;
7.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谈判响应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谈判响应方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八、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