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银医项目建设采购谈判公告(二次)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4-29 17:19浏览次数:2870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银医项目建设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响应方报名参加。
一、谈判编号:2019-016;
二、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银医项目建设;
三、采购内容及控制价 :
包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价
(万元) |
参数要求 |
01包 |
1 |
全院银医系统 |
1 |
套 |
44 |
见附件2 |
2 |
壁挂式自助设备 |
6 |
台 |
四、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从事以上产品生产或经营的法人企业,谈判响应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谈判响应方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医院信息化建设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至少1例;
3.谈判响应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4.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系统取得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谈判响应方须为原厂一级代理经销商或者总代理商;若所投产品非自主生产,须具有制造商厂商授权文件;
5.谈判响应方所投软件必须为正版;
6.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带原件现场查验):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4.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
5.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厂家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谈判响应方须为原厂一级代理经销商或者总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
6.谈判响应方所投软件必须为正版(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相关系统取得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8.谈判响应方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医院信息化建设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至少1例,原件备查;
9.谈判响应方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0.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七、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八、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九、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