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直线加速器防护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7-10-23 15:36浏览次数:5329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制度》,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防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2017-055。
二、项目名称 :医用直线加速器防护工程。
三、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违法记录,以及从未被任何参与过的射线防护工程项目的采购方列入黑名单的。
6、营业执照具备射线防护相关的经营范围。
7、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
8、2015年1月1日以来有3例及以上三甲医院射线防护工程业绩。
9、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防护材料设计依据:
所有涉及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现行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79-200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要求》、GBZ/T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WF02-88《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管理规定》、GBZ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T 184-2006《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等有关国家质量管理规定、规范和标准。
六、质量标准: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程设计,工程质量及防护效果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七、工期要求: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八、现场考察:
报价人必须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了解现场情况,考察驻地条件,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负责。
九、报名材料:凡报名的投标人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办理报名手续(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2015-2017年度三甲医院类似业绩合同案例复印件。
十、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5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00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址:
1、联系人:张老师
2、联系方式: 0553-2871845 , 邮箱:wyefysbk@126.com
3、地址:芜湖市康复路123号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