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彩超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澄清如下:
一、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中的3、投标人须为维保设备制造商或取得维保设备制造商授权代理的服务公司;授权代理的服务公司经营范围需涵盖医疗器械维修或电子电气设备维修等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种类更改为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涵盖医疗器械维修或电子电气设备维修等符合本项目的服务种类。
二、招标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中的4、授权代理的服务公司须提供三家及以上医院医用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类似业绩和实际维修维保报告书更改为4、投标人须提供三家及以上医院彩超设备维修维保服务类似业绩和实际维修维保报告书。
三、招标公告第四条(报名材料)中的4、授权代理的服务公司须提供三家及以上医院彩超设备维修维保服务合同和实际维修维保报告书更改为4 、投标人须提供三家及以上医院彩超设备维修维保服务合同和实际维修维保报告书。
四、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7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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