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商业公司、生产厂家: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根据《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我院药品、检验试剂相关业务接待工作流程。请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1、实行医药代表预约制。每周三上午为固定接待日,需在每周二前将预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xss33128@163.com(工作邮箱不回复,预约申请表见附件1)。
2、仅接受在我院备过案的业务代表的相关工作预约申请,未备案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备案表见附件2)。
3、接待内容主要包括;
(1)收集医药代表所提供的资料;
(2)介绍新药、专科药及新耗材和新仪器设备等信息;
(3)收集、反馈产品使用情况;
(4)提供产品使用指导及其他相关服务;
(5)安排学术讲座,开展学术推广等;
(6)其他合作项目的接洽与沟通。
特此通知!
药剂科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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