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科作者:人事科发表时间:2017-10-20 10:02浏览次数:8917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24号)、安徽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报名、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安培〔2017〕7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校本部2016年9月份以后新补充到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
2.校本部以往未参加岗前培训的非教学系列人员也可申请参加。
3.附属医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临床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脱产集中培训
脱产集中培训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脱产集中培训15天,时间统一安排在2017年8月10日-8月25日进行。
脱产集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业考试。除《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外,其它三门实行闭卷考试,考试拟于10月底举行;《现代教育技术》首次实行机考,考试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考试成绩采取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成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必须同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认定合格。
平时考核包括集中培训出勤率和其它“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 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通过考评以百分制逐一得出,并按各自权重比例汇总成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不及格的新教师不得参加全省统考。每位新教师提供的“5个1”作业中教学PPT保存电子版,其它为纸质版。
(二)网络在线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新教师在新形势下的从教水平,根据省高师中心统一部署,我省高校新教师需增加选修《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高校新入职教师教学适应性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在高校教学中的应用》、《高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与实践(文,理)》4门教育部网络培训中心开设的网络在线课程,并在一学年内完成。
以上课程学习完成并通过统一考试者,可获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并同时取得150继续教育学时。
(三)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包括专家巡讲、名师讲座、校内规章制度学习、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等。
新进教职工见习期教育培养按校政〔2014〕163号文件执行。
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立足实际,拟订本部门、单位新进教职工培养方案,填写《皖南医学院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方案计划表》,于2017年10月前报送人事处备案。新进辅导员培养方案由学生处统一制定。
2.各部门、单位对照培养方案,根据新进教职工培养情况进行考核,于2018年9月前提交新进教职工见习期培养考核鉴定材料,签署明确的考核鉴定结果报人事处,作为转正定级参考。新进辅导员考核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生处共同负责。
三、相关规定
(一)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环节和重要内容。各部门、单位在新教师脱产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新教师其他工作,全力保障新教师安心参加培训。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延期转正定级。
(二)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受训教师要端正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凡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1.请假时间累计超过30%;
2.旷课半天以上(含半天);
3.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
4.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
(三)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其毕业证书记载有《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可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本科及其以上)一级学科及所属专业。申请免修的教师,需提供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四)去年未通过岗前培训考试的教师,必须于今年参加补考,费用自理(50元/门课程)。
四、时间安排
2017年7月26日前,参加培训和补考的教师到学校人事处或附院组织人事科报名,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楷书姓名)两张和填写好《安徽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EXCEL格式)。
其他未定事宜,请各位教师注意校园网校外公告。
特此通知。
校人事处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