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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公告
皖医二附院提供门诊慢性病“一站式”审批服务
来源: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0-10-29 15:57浏览次数:3172
  为简化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待遇申报流程,快捷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专业优势。自8月1日起,芜湖市门诊慢性病可在医院直接申报。参保人员可持《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以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门诊、住院)、报告单(检查、化验、病理)、购药发票等病史资料到医院鉴定、受理、审核。
  我院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慢性病审核工作。出入院管理科制定门诊慢性病管理规定,成立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组,对收集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登记,同时向各科室发放《门诊慢性病政策简介》,针对各类病种的准入标准进行宣传。
        8月13日下午,我院门诊慢性病准入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审批工作抽调了医院4位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组成员,对已受理的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各位专家严格按照慢性病准入标准,本着对每一个患者负责的态度,认真查阅每份病历,核实患者病情,严谨高效、规范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审批工作。审批工作结束后,出入院管理科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完成信息录入,并妥善保存以备后期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时通知参保人员补齐相关材料重新申请。
        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直接在医院开展,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做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极大方便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和就医报销,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到更有保障、更加方便、更加快捷的医疗保险服务。
        门诊慢性病待遇申报及认定程序
        1.参保人员持《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以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一年内病历(门诊、住院)、报告单(检查、化验、病理)、购药发票等病史资料到相应科室,由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相关准入规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由医保医师完成审核签字。
        2.参保人员持初审通过的门慢申请表,以及与申请病种相关的近一年内病历资料(门诊、住院)、报告单(检查、化验、病理等)、购药发票、医保卡原件,交至出入院管理科(医保办)复核受理。
        3.医保办受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请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临床专家,根据芜湖市医保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和信息录入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申请材料备查。
        申报时间
        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申报地点
        门诊大厅三楼  出入院管理科(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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