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领域近期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未知作者:纪委办发表时间:2019-12-10 08:40浏览次数:8833
1、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时任总务科主任丁辉、时任副院长李波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市第五人民医院先后与安徽省明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袁庄兴旺装饰部等多家企业签订了多项工程合同。上述合同均系施工方刘某某借用几家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与市五院签订的。工程竣工后,在绝大部分工程没有验收、部分工程没有合同、所有工程都未进行决算和审计的情况下,丁辉、李波将工程款直接转入刘某某个人账户。2019年2月,丁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2. 晋城市陵川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孙廉平履职不力致使医院乱收费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陵川县人民医院违规向患者多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心电图及心电事件记录费13.41万元,收取不该收取的手术常规器械耗材费、住院患者健康咨询教育费15.13万元,共计28.54万元。孙廉平作为时任陵川县人民医院院长,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8月,孙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明光市石坝镇包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潘为兵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7月,潘为兵不顾镇纪委的劝阻为其孙子大操大办生日宴,违规收受村组干部礼金,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潘为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滁州市纪委监委)
4、长丰县陶楼镇陈祠村原计生主任郑贤芳违规报销手机话费,原党总支书记陈兆义等3人虚假整改、虚列支出等问题。陶楼镇2017年审计陈祠村财务时发现,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村原计生主任郑贤芳以计生工作业务多为由,违规报销个人手机话费5565元。时任村党总支书记陈兆义没有要求郑贤芳个人进行退缴,而是安排时任报账员陈兆豪以村财务垫付该笔费用、虚假完成整改。2018年8月,主持该村委会工作的陈超会同陈兆豪,从村集体沟渠清淤工程款中虚列了该笔支出进行冲抵。此外,陈兆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0月,陈兆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超、陈兆豪、郑贤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郑贤芳已将违规报销款上缴镇财政。(合肥市纪委监委)
5、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施志农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芜湖市委对第六人民医院党总支开展巡察期间,施志农对上报给巡察组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不重视,把关不严,没有结合医院工作实际进行汇报,而是在网上抄袭,汇报材料中出现多处错误。施志农对市六院放射科某医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漏收费问题监管失职,负有领导责任。另外,施志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施志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