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
来源:财务科作者:财务科发表时间:2017-11-03 10:31浏览次数:8957
为落实201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情况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往来款项管理,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往来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财务科现对未核销往来款进行清理,未核销暂付(存)款清单已送达各相关部门(该清单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
请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的“未核销暂付(存)款清单”逐项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责任到人,分类处理。
1、对于经济事项非常明确的往来挂账,请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于11月30日前到财务科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2、对于经济事项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往来挂账,请有关部门主动和财务科对接,通过查账等方式分析挂账原因。对于能够明确且能处理的往来挂账,请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手续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科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3、对于由于历史原因引起的或者通过查账也无法明确的往来挂账,请有关部门责成具体经办人说明情况,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财务科。
4、对于尚未核销的暂付款,在未核销之前继续按照《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往来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请各科室及各位借款经办人予于以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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