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口袋及其附件采购谈判公告(二次)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4-15 16:52浏览次数:2877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造口袋及其附件耗材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19-014。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产品名称 |
年用量 |
参数要求 |
01包 |
造口袋及其附件 |
见附件2 |
见附件2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谈判响应方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到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完整销售及服务授权;
4.谈判响应方须针对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三甲医院销售业绩;
6.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谈判响应方若为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谈判响应方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税务登记证、制造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制造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制造商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7.制造商到谈判响应方针对所投产品完整销售及服务授权;
8.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9.谈判响应方所投产品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在三甲医院的销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供货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10.谈判响应方无违规违纪,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书(原件)。
五、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14:30 -17:00(周六下午,周日全天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国资科(门诊楼八楼)。
七、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八、谈判采购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康复路10号)。
九、谈判采购时间:报名成功后另行通知。
十、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后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