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期间怎样预防控制血吸虫病
来源:健康芜湖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4-07-04 15:55浏览次数:3099
血吸虫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经皮肤接触含有血吸虫尾蚴的水体(常称疫水)而感染。我市下辖无为、南陵、湾沚、繁昌、镜湖、弋江、鸠江7个县(市、区)及芜湖经开区、三山经开区2个开发区,均为血吸虫病流行区。血吸虫病的传播季节主要是在每年4-10月份。
一、血吸虫病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一)急性血吸虫病
人群接触疫水1-2天后,在接触疫水部位出现点状丘疹、奇痒,3-8周后(平均40天)出现发热、腹痛腹泻、肝脾肿大、乏力等症状。发热是其最常见的临床表现,典型表现为午后体温上升,傍晚可达40℃,午夜后降至正常或38℃以内,各种抗生素对发热均无效。
(二)慢性血吸虫病
多因急性期未曾发现,未治疗或治疗不彻底,或多次少量重复感染等原因,迁延而成。多无明显症状或表现间断性腹泻、脓血便、肝脾肿大、贫血和消瘦等。
(三)晚期血吸虫病
反复或大量感染血吸虫尾蚴后,未经及时的抗病原治疗,虫卵损害肝脏较重,经一定时间后可发展至晚期。根据主要临床表现,分为巨脾型、腹水型、结肠增殖型和侏儒型。
二、洪涝灾害对血吸虫病流行的影响?
(一)引起钉螺扩散
(二)传染源粪便污染加重
(三)接触疫水人群增加
(四)人群感染血吸虫风险上升
三、采取的主要防控措施有哪些?
(一)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为参加抗洪抢险人员提供血吸虫病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如涂擦防护药剂及穿戴长筒胶靴、尼龙防护裤、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饮用未经消毒或煮沸的流行区水体等,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二)开展重点区域灭蚴工作
在抗洪抢险、抢收农作物等血吸虫病重点水域水体,采用投放氯硝柳胺油膜展剂、氯硝柳胺缓释剂等应急灭蚴措施,降低人群感染血吸虫的风险。
(三)开展健康教育
在血吸虫病传播风险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利用公众微信号、手机短信等媒体网络平台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开展防汛抗洪救灾人员血防知识宣传。
(四)强化疫情监测预警
做好参与抗洪抢险的人员、疫区受灾群众等重点人群疫水接触登记和随访,了解和掌握其下水后出现尾蚴性皮炎及不明原因发热等情况。发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预警作用,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止血吸虫病疫情暴发。
(五)及时开展人群查治
灾后应积极做好参加抗洪救灾的部队及相关单位人员的血吸虫病查治等工作;加大对发生洪涝灾害的流行区及邻近非流行区群众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对重点人群接触疫水1个月后开展血吸虫病筛查。
(六)做好洪涝灾害后的疫情评估
及时对灾后血吸虫病流行传播状况进行调查评估,掌握钉螺分布和扩散情况,及早处置新发现的螺点。组织开展对防螺阻螺设施或工程、血防警示牌等毁损情况调查和修复,同时加强受灾地区人畜血吸虫病病情监测。
血吸虫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只要我们落实好科学的预防控制措施,就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