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科室导航> 职能科室> 纪委办>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大药房串换药品骗取医保基金案
来源:未知作者:纪委办发表时间:2019-03-19 17:03浏览次数:6144

        经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大药房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医保系统内销售数据大于其店内销售数据,存在替换、串换药品等问题,涉及金额4.9万元。医保部门依据《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规定,追回违规销售药品费用4.9万元,并暂停其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

Copyrights © 2018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备案号:皖ICP备19000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