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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关于转发繁昌区医保中心《关于开通门诊慢性病即时结报及申请定点医院变更的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出入院管理科发表时间:2021-03-11 10:54浏览次数:4812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慢性病群众报销,完善居民医保慢性病工作制度,根据芜医保【2020】4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芜湖市区二级以上具备慢性病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开通繁昌区居民医保慢性病即时结报工作及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系统维护
区医保中心积极与东软系统工程师对接,开通市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繁昌区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系统直报工作。
(二)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调整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医保【2020】44号文件精神,对能开通门诊慢性病病种准入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能直报。
(三)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原则上繁昌区居民医保慢性病定点三家医疗机构,镇级一家、县级一家、市级一家。2020年8月1日之前在医保中心审批的慢性病,如参保患者需要变更定点医院的,可到行政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填写变更申请表申请变更。8月1日之后在市局文件规定具有居民医保慢性病审批资格市内医疗机构审评通过的慢性病,如果需要变更定点医院的,直接到审批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
(四)相关要求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窗口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参保慢性病群众知晓此项政策。
(二)门诊慢性病申请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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