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20-11-06 16:37浏览次数:2576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现对我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0-067;
二、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0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承包人需参照《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2020年7月版)制作标识,并运至现场相应位置完成安装,并与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通过人防工程验收。本项目建筑总面积81815.03㎡,其中地下建筑总面积20240.80㎡,人防区域面积6595.2㎡,共四个防护单元。建筑人防图纸见附件。
五、报价范围:费用包含门急诊住院综合楼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人防工程验收的全部内容。
六、付款方式:在完成人防工程标识制作及安装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配合通过人防工程验收后,凭中标人提供的有效发票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七、谈判响应方资格条件: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谈判响应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谈判响应方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需携带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须带原件现场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谈判响应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十、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十一、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二、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