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20-10-26 16:58浏览次数:2878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0-058;
二、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18万元;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9.谈判响应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谈判响应方,不得确定为成交谈判响应方: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谈判响应方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谈判响应方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六、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只接受现场报名):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若为委托投标需提供该项材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投标需提供该项材料));
4.谈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
5.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谈判响应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谈判响应方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谈判采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八、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九、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十、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
十一、重要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报名表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谈判响应方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3-2871845询问。因谈判响应方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原因导致谈判响应方未响应招标要求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2.报名时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由专家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谈判文件规定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