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采购谈判公告(二次)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20-06-22 10:43浏览次数:2493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20-025
二、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维修服务
三、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及序列号 |
数量 |
故障描述 |
维修要求 |
电子支气管镜 |
OLYMPUS |
BF-1T150
(2240702) |
1根 |
电子支气管镜连接设备后
,图像可以显示;当手持
操作部,扣动角度旋钮向
下打角度时,图像即消失
。松开角度旋钮,图像恢
复显示 |
本次维修除解决图像显示
外,其他未发现故障也需
一并修理,并且不可再收
取相关费用。
|
四、谈判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谈判响应方须具有电子支气管镜设备售后服务能力;
3.谈判响应方具有原厂销售授权或维修授权,或者是具有维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谈判响应方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五、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带原件现场查验;只接受现场报名):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售后服务承诺函;
5.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谈判响应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六、谈判采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七、报名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八、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九、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