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院70周年文艺汇演舞台灯光音响租赁等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9-04 16:55浏览次数:2628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门急诊住院综合楼项目供电外线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谈判编号:2019-048;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院70周年文艺汇演舞台灯光音响租赁等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3.采购内容要求:见附件3;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谈判响应方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3.谈判响应方参加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2016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舞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5.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谈判响应方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均要求真实、清晰、可辩、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只接受现场报名):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5.提供近三年(2016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舞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至少1例(合同复印件为准)。
注:(1)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能反映买卖单位、最终用户、标的(明细)、价格、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供货明细表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认可。(2)合同中须体现最终用户名称。
6.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谈判响应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五、谈判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六、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七、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八、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