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节日福利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国资科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9-08-14 17:12浏览次数:3607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职工节日福利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谈判编号:2019-043;
2.采购内容:超市提货券;
3.采购数量:1000份;
4.项目预算:300000元(每份300元);
5.采购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二、谈判响应方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属于大型连锁超市,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芜湖市有一家及以上门店;
4.谈判响应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响应方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谈判响应方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谈判响应方,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只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须提供芜湖市所有连锁门店详细地址、电话及门头照片。
6.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谈判响应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递交报名地点,同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四、谈判采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五、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电子邮箱:wyefysbk@126.com。
六、谈判采购时间及地点:报名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
七、谈判采购文件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发送电子版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