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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子女托育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来源:作者:admin发表时间:2023-08-02 17:05浏览次数:4105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皖医二附院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医院职工子女托育服务项目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2023-023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医院职工子女托育服务项目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根据安徽省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以及《芜湖市“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关于要求公立医院举办托育服务的通知》芜卫人口家幼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芜湖市关于托育工作推进会要求,解决职工“带娃难”的问题,增强职工获得感和幸福感,我院需在2023年完成职工1.5-3岁以下子女托育服务。采用邀请招标及现场综合评审方式,拟选择2家托育机构进行合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项目预算:9万元。

4.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托幼机构备案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近三年内(202008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凡报名参加招标的单位须携带下述资料复印件一份,每一页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只接受现场报名或顺丰邮寄);

1.采购项目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谈判响应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托幼机构备案证》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谈判响应方须提供以下截图证明及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1)谈判响应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2)谈判响应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除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谈判响应方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响应方须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近三年内(2020071日至今)谈判响应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判处行贿罪或被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谈判响应方须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拟)。

五、公告时间及报名地点:202382日至202388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3号楼8楼国资科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845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


报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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