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锅炉维护保养询价公告
来源:未知作者:国资科发表时间:2017-11-07 09:31浏览次数:6176
蒸汽锅炉维护保养询价公告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原宣城地区人民医院)有两台双良牌承压蒸汽锅炉(WNS2-1.25-QT/WNS4-1.25-QT),于2011年开始投入使用,现对锅炉维保进行国内公开询价。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内容:锅炉维护保养,维保期限暂定三年。
二、投标人的条件及资质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1.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1.4投标人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服务工程师需持有锅炉技术服务资格证。
1.5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作经验,以2014年11月至2017年10月实际业绩证明为准。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文件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2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 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国有资产管理科。
3、报名时资格审查。
联系人: 邱老师 联系电话: 0553-2871845
蒸汽锅炉维护保养询价文件
工程名称: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锅炉房燃气蒸汽锅炉系统维保。
工程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康复路123号。
第一条、项目概况
1、维保服务范围:
(1)锅炉主机2台(生产厂家: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0年11月,投入使用时间:2011年1月17日,型号:WNS2-1.25-QT/WNS4-1.25-QT);
(2)辅机:管路阀门1只、锅炉软水器1套、水泵2台、控制柜1组、加药泵2台;
(3)水处理系统以及之间的连接管道、锅炉房内的蒸汽热力管道、锅炉房内的排污管道、室内烟道、燃气管道从锅炉房入口处算起;
(4)保养及检测内容详见本招标书的附件。
第二条、维修保养及材料零配件供应方式
1、服务类型:锅炉(系统)年维护服务:锅炉(系统)年维护服务=锅炉年维护服务+(全部或部分)锅炉外部系统技术咨询及闻讯指导服务。
2、服务标准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 |
专业保养 |
A级保养或B级保养(1次/2月) |
故障抢修 |
高效解决与处理突发性故障(响应时间12小时) |
工况测试 |
1次/年 |
现场培训 |
2次/年 |
服务响应 |
7×24小时 |
档案管理 |
全程记录<锅炉(系统)维保服务工作簿> |
计划管理 |
“滚动式”记录<维保服务计划实施日程表> |
质量评价 |
服务期满提供测评表单,由用户逐项量化打分 |
注:(1)A级保养:A级保养适用于期间停运锅炉,A级保养时由专业服务工程师携带专业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体检式”服务,期间将严格对照<锅炉保养项目表>中的内容、方法及要求实施。
(2)B级保养:B级保养适用于期间正投运锅炉,B级保养是A级保养工作的有益补充,B级保养时由专业服务工程师携带专业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例行式”设备运转状况检查和运行数据观测,期间将严格对照<锅炉现场巡检流程表>要求实施。
(3)专业保养服务项目(A级保养或B级保养)根据锅炉现场条件(停机检修或开机运行)每一月进行一次,其中:A级保养按照协议附件一<锅炉维保服务保养项目表>中的保养内容、方法和要求实施,B级保养据现场可行条件对锅炉进行运行状况检查和运行数据观测。
3、材料及零配件供应方式:
(1)总价值在壹仟元以内的配件更换免费提供(本年度服务过程中)。
(2)投标方根据锅炉设备系统实时运行状态,提前向招标方提出应急维修备品备件清单,由招标方采购,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交付投标方更换安装,辅料及工具由投标方承担并负责维修安装至锅炉设备系统投入运行使用。
(3)因技术要求或市场供货状况的变化,其锅炉设备系统备品备件品牌、型号发生相应变化时,投标方应该及时向招标方提出更换建议方案,征得同意后实施维保,确保锅炉设备应急处置需要,确保锅炉的正常使用运行。
第三条、双方责任
1、招标方责任:
(1)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提供锅炉技术资料和图纸。
(2)招标方需作好日常运行记录,在发生临时故障时及时通知投标方。每次投标方养护或维修后,招标方应对投标方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逐项审核检查,以书面记录形式签字确认锅炉设备系统维护保养达到正常运行的要求。
(3)投标方未按本招标书规定的时间为招标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处以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4)招标方应正确使用锅炉,如有证据证明系因招标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包括工伤),其经济损失由招标方负责。
(5)招标方负责锅炉设备外部及锅炉房的日常卫生工作。
2、投标方责任:
投标方在承担招标方燃气锅炉及配套系统维保期间,应在遵守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锅炉出厂技术资料的前提下,承担以下责任:
(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锅炉设备系统维护保养的书面《维保计划》和按月、按季的维保计划;
(2)投标方按上述“计划”和“计划表”规定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在招标方的工作时间内,对该锅炉设备系统实施检查、维护、保养,其维保效果以双方签字为最终结果。特殊情况时,其维保时间双方可另行商定,不再产生费用;
(3)在合同有效期间,投标方应该对招标方随时提供免费电话技术咨询服务。投标方接到
招标方的紧急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后,按本招标书第二条第一款(3)、(4)项规定要求实施;
(4)投标方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 、联系人: 、投标方维保工程师: 和投标方电气技师: ;
(5)投标方人员应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的安全管理,支持招标方的相关工作。投标方因不遵守上述规章制度而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追究投标方的违约责任;
(6)投标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部颁布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行业操作规范和本招标书附件要求做好维保工作。若因投标方不维保或维保不当、未及时维保等原因造成招标方设备或招标方损失的,投标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方维保人员所需要配备的相关工、器具包括安全防护措施等,由投标方负责,因配备不当、措施不严产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8)投标方维保人员未经招标方许可和登记,不得擅自动用或拿走招标方的设备和物品;
(9)投标方有义务对招标方锅炉房或锅炉设备的安装、操作和安全问题等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和作相应的配合。维护保养实施过程中,投标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有义务为招标方相关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服务;
(10)锅炉、安全阀及压力表每年的定期检测和相关手续的办理,由投标方负责配合重庆特种设备检测院完成,其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如果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招标方锅炉的年度定期检测不合格,由投标方承担锅炉的复检费用。
第四条、招标有效期
招标期限为三年,每年进行合同年度确认。
第五条、招标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本锅炉及配套系统的维保费总价:每一年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该费用为包干总价,包括投标方完成本招标书项下维保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合同签订后,该费用不做调整。
2、投标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任务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申请款项,经招标方核定投标方较好的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后按时支付。(以上付款均需由投标方先行提供发票于招标方,招标方收到发票后按期付款)如果设备保养不及时,验收不合格,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维保费。
3、锅炉检验单位或部门收取的检验费由招标方支付。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的定期检测不合格,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4、如果产生了合同之外的费用(如配件、设备代购,管线敷设,新设备的调试等),按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按实结算,全款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内,如因甲、乙单方面违约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如遇以下情况,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不向投标方支付维保费用,已经支付的维保费用,投标方应当予以返还并且投标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招标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招标方及第三方损失:
2.1、投标方三次以上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2.2、经招标方通知后,投标方不进行维保或整改的;
2.3、招标方认为在合同期内投标方明显不能继续胜任其工作;
2.4、因投标方或投标方员工的原因给招标方或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5、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擅自更换指定工程师。
3、合同到期未能续签或提前终止时,投标方必须将所有招标方提供的物品(包括资料等)和投标方在合同维保期间所有的维保资料归还招标方,投标方不得擅自留存或备份。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在保证锅炉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招标方要求做好与第三方的维保交接工作。
4、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或灾害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且发生的后果难以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双方责任互免。
第七条、其他
投标方提供的24小时服务电话号码为唯一联系方式,投标方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招标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第八条、投标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并且具有燃气蒸汽锅炉安装维护保养资质,相关部门年检认可并有效。
2、评标:本次投标以招标方内部议标方式进行,招标方将组织由院招标小组、相关部门及监督部门组成的评标小组对各投标单位进行评议,并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和社会信誉良好的投标单位,以电话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中标方,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和有关投标所送的材料。
3、投标费用: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按下述要求装订成册:
第一册:经济标,应含
①《投标报价书》;
②维修保养计划书(常规检查、常规保养和年度保养工作计划)等技术资料;
③常规锅炉本体易损备品零件和单价。
第二册:商务标,应含: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投标单位最近三年的相关工程案例;
服务承诺。
上述文件一式两份,分别装入两个密封口袋中,并在密封口袋的表面加盖密封章。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17年11月1日
附件一: 锅炉维保服务现场保养项目表
机型 |
保养项目 |
保养内容、方法及要求 |
|
1.锅炉本体检查与保养 |
|
○/△ |
1.1锅炉外包 |
1.外包是否清洁;2.是否存在滴水情况;3.外包保温 |
○/△ |
1.2锅炉本体 |
1.前后烟箱密封性能;2.防爆门密封;3.前后火口砖是否完好;4.炉胆、烟管状况 |
|
2.安全部件检查与保养 |
|
○/△ |
2.1安全阀检查 |
1.安全阀校验情况;2.手动测试工作状况 |
△ |
2.2水位计检查 |
1.水位指示准确性;2. 密封性 |
○/△ |
2.3压力表检查 |
1.压力表校验情况;2.显示准确性 |
|
3.电气检查与保养 |
|
○/△ |
3.1进/出水温度校验 |
1.温度显示校验2.接线牢固 |
○/△ |
3.2蒸汽/热水压力校验 |
1.压力显示校验2.接线牢固 |
○/△ |
3.3温度/压力控制器校验 |
1.温度、压力控制校验2.接线牢固 |
△ |
3.4液位传感器校验 |
1.液位控制校验2.接线牢固3.动作灵敏 |
○/△ |
3.5故障报警安全试验 |
1.报警显示校验2.接线牢固3.动作灵敏4.自锁保护 |
△ |
3.6差压变送器 |
1.电流输出动作检查2.不漏水、汽3.动作正常 |
△ |
3.7变频器 |
1.电器保养2.风机机械保养3.除尘清洁 |
○/△ |
3.8控制柜 |
控制柜器件清洁、除尘及检验,接线整齐 |
○/△ |
3.9锅炉接地检查 |
摇表检测机组接地电阻,≤10欧姆 |
|
4.燃烧器检查与保养 |
|
○/△ |
4.1烟管炉膛烟垢检查 |
开防爆门或前后烟道检查烟管、炉膛内烟垢情况 |
○/△ |
4.2电眼/离子火焰棒调整 |
清洁电眼并确认感光部位透明无损/清洗火焰探针积炭/确定功能 |
○/△ |
4.3雾化盘清理 |
清洗雾化盘并确认其无损坏、雾化正常 |
○/△ |
4.4点火电极校验 |
对点火电极清洗并确认其无损坏、位置正确 |
○/△ |
4.5燃料过滤器清洗 |
检查并清洗燃料过滤器 |
○/△ |
4.6喷嘴清洗 |
清洗喷嘴积炭、并确认其无损坏、位置正确 |
○/△ |
4.7风门伺服机构检查 |
检查风门及转动情况 |
○/△ |
4.8钢带调节机构检查 |
燃烧器钢带伺候机构 |
○/△ |
4.9燃气阀组/检漏仪检查 |
检查燃气阀组/泄漏检测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
○/△ |
4.10燃气/空气开关校验 |
电磁阀动作可靠,试验供气压力下限动作情况 |
○/△ |
4.11油泵清洗 |
清洗油泵过滤器 |
○/△ |
4.12排气成分分析 |
检测过量空气系数以及CO含量 |
○/△ |
4.13燃烧器保养 |
清除钢带上的灰尘和水渍,防止生锈 |
|
5.试机验证 |
|
○/△ |
5.1性能确认 |
1.据燃料使用情况判断锅炉负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
○/△ |
5.2工作建议 |
1.根据锅炉运行不足问题提出运行改进或维护工作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