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四川省达州市仁爱医院于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采取免收病人自付费用、车辆接送、出院赠送棉被和药品等方式诱导病人住院,通过多记、虚记费用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9.03万元。医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通川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追回违法违规费用9.03万元,并处5倍罚款45.15万元,取消该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卫计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吊销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处罚款34.2万元。公安部门依法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纪检监察部门对人社(医保)、卫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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