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视频号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科室导航> 职能科室> 纪委办>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明纪
芜湖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未知作者:纪委办发表时间:2022-02-25 14:55浏览次数:8324
         一、芜湖鸠江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方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方庆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16人礼金1.5万元、购物卡0.9万元、加油卡6万元以及价值6.08万元的烟酒、手机等礼品。方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方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南陵县委党校副校长朱金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朱金华任县重点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县委党校副校长期间,每年春节在家中收受芜湖市某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所送高档白酒共16瓶、高档香烟2条,总计价值2.98万元。2021年9月,朱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Copyrights © 2018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备案号:皖ICP备190001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