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消防管理
1.禁止堵塞通道,走廊内严禁随意摆放杂物、办公柜等;
2.不得任意关闭安全出口和遮挡安全逃生标识;
3.不得随意动用消防栓内设备,消防水袋、灭火器是专用器材,确需使用时,方可使用,平时不得挪作他用;
4.增加电器必须报备经门诊部同意。
二、门诊治安管理
1.挂号区域应由1米线分隔,有序排队,依次挂号,保持安全距离;
2.所有诊室、办公室下班后做到关掉水、电器(除不能关的外)、门窗,室内不得有现金等贵重物品过夜;诊室内禁止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不得私自上锁占用抽屉和文件柜;
3.楼内禁止外来人员卖报,发广告、传单,售卖物品;
4.禁止号贩、医托进入楼内活动;
5.夜间除急诊排队、挂号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楼内闲逛、睡觉等;
6.禁止电动车进入楼内并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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