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的范围为医院所有科室。
二、“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
组 长:陈 斌
副组长:印 欣
成 员:谢云山、陈水清、马素芹、钟爱玉、戴 琦
三、“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的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阶段(5月8日—5月20日)
各科室认真对照本方案,对本科室“小金库”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再排查、再清理,确保“回头看”工作全覆盖。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认真填写《“小金库”再清理检查情况承诺书》(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并报分管院长签字。于5月15日之前报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财务科)。
(二)公示承诺阶段(5月22日—5月28日)
本着醒目、易查的原则,将医院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在公共场所予以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医院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举报信箱位于11号楼二楼,举报电话:2871779(纪委办监察室)、2871917(财务科)。
(三)院内督查阶段(5月29日—6月3日)
为保证自查效果,“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将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
(四)重点检查阶段(6月5日—6月17日)
重点检查是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阶段。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将组织对重点对象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
1.执行收费相对集中的科室;
2.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科室;
3.有群众举报的科室;
4.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科室。
(五)整改追责阶段(6月19日—6月30日)
1.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2.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接受上级部门对医院整改情况的督导检查。
(六)总结上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医院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开展、内部检查、举报受理(举报渠道、核查处理等)、发现的“小金库”及纠正处理等情况以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有效举措等,形成书面报告和统计表,于7月20日前报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组。
四、“小金库”的处理政策
“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顶风违纪从重,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科室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组织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或被举报查实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以及自查没有“小金库”而重点抽查又被查出来的,一律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